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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池国有林场2018年工作实施方案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版  发布时间:2018-03-20 点击次数:


内容简介:玉池国有林场2018年工作实施方案

玉池国有林场2018年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为能进一步强化工作管理,强化制度管理,强化节约管理,充分调动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行为,树立更好的机关形象,提高工作效益,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真正做到有章可偱、有章必偱、违章必究的管理原则。现结合我场实际情况,经场总支集体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推动林业现代化为总方向,以建设生态林场“秀美林场”为总目标,强化“保护优先、创新引领”的工作理念。突出“森林调优、森林提质、产业增效、管服做精”的工作主题,抓实国有林场改革,全面落实乡村振兴,生态强省战略部署推动工作重点向生态保护、生态修护、生态惠民转移。把我场和我场森林公园建设成生态文明的示范基地。

二、主要目标 1、增强使命意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2、继续扎实推进“秀美林场”建设,改善森林景观质量。 3、坚守“一条红线”,引导群众依法维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建改革发展的良好环境。 4、夯实“三个基础”切实加大森林资源的保护与培育力度,发展“生态林业、民生林业”,突出抓好营林生产。 5、强化组织领导,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突出抓好森林防火。 6、围绕民生、民利,切实抓好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难事。 7、千方百计争资引项,集中力量做大做强项目,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启动管护用房改造、林区道路建设工程等项目。 8、进一步夯实道路、电网、通信等基础设施。 9、加强财务监管力度,全面落实责任和制度,做好生产调度,开源节流,确保正常运转。 10、加强党建工作,扎实抓好党的基础工作,切实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1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 12、调优森林质量逐步推动场外造林工作。 13、强化责任意识,继续做好G240绿化管护扫尾工作。 14、大力提升森林公园交通网络以及游道、游路等旅游基础设施品质。 15、增强产业效能。积极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发展特色产业,建设森林小镇、森林人家,打造一批森林旅游品牌。

三、岗位分工及职责编制 1、场长(兼总支书记):许德琼 主持全面工作。 2、副场长(常务)兼总支副书记:霍坤 协助场长、书记抓好全面工作,主管财经、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及科研体改、作风建设、综合内容、党建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神鼎山森林公园及森林旅游开发等工作兼机关党支部书记。 3、副场长:陈智慧 主管营林生产,劳务用工调度。(整地、造林、病虫害防治、管抚、林道维修、森林资源调查及技术资料汇编等工作)分管三分场工作兼三分场第一党支部书记。 4、副场长:杨忠良 主管全场综治维稳、林政(矛盾纠纷调处、周边关系协调、林地纠纷处理)、森林防火、护林队伍、林道防火线等工作,分管一分场工作兼一分场第一党支部书记。 5、副场长:黄自良 主管全场人口和计划生育及全场新农合、新农保工作,兼场机关处纳等工作,分管神鼎分场工作兼神鼎分场第一党支部书记。 6、副场长:赵新建 主管民政、低保、宗教、五保、住建、扶贫、移民等工作。分管二分场工作兼二分场第一党支部书记 7、副场长:曾祥胜 主管玉池林场苗木基地全面工作。分管场外造林工作,兼苗木基地第一党支部书记。 8、办公室主任:何军 负责场机关办公室日常工作,包括管理好机关卫生、绿化苗木修剪、来客接待,认真做好上传下达,制订落实机关各项工作制度,督促、协调内设机构落实各项中心工作任务,负责会议组织、机关文控、档案、后勤、督查、安全保卫、来信来访、宣传、网络信息技术、水电缴费等工作,另负责三分场社保、医保、新农合、新农保等费用的收缴、发放工作。 9、财务股长:吴丽君 主管场机关财务工作(包括财务监督、归档、账务等工作),分管场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协助抓好干部职工政治思想工作和学习教育活动,指导组织全场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等工作,另负责一分场社保、医保、新农合、新农保等费用的收缴、发放工作。 10、总务:张格 主管机关食堂物资采购、管理,合理安排食堂正常运转、来客接待、卫生等工作。另负责二分场社保、医保、新农合、新农保等费用的收缴、发放工作。 11、会计:喻玲 主管机关财会室会计工作(切实履行会计职责),另负责机关来客接待、卫生、客房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12、妇女主任:伏思 主管全场妇幼、机关来客接待、环境卫生及客房、会议室、接待室的管理工作,另负责神顶分场社保、医保、新农合、新农保等费用的收缴、发放工作。 13、一分场负责人:刘元林 负责一分场日常工作。协助抓好监督全场综治维稳、安全生产、森林防火及林政资源管理等方面工作。 14、二分场负责人:吴斌 负责二分场日常工作。 15、三分场负责人:李梓林 负责三分场日常工作。 16、神顶分场负责人:伏清良 负责神顶分场日常工作。 17、工作人员:熊海平 主管G240管护及扫尾工作。分管神鼎森林公园日常及协调工作。 18、工作人员:熊建辉 协助苗木基地负责同志抓好苗木基地管理工作(苗木管理、管护、修剪、防守、除杂、除草、育苗及周边关系协调)等方面的工作。 19、工作人员:龙平 协助苗木基地负责人共同抓好苗木基地的管理、管抚及苗木销售,周边关系协调处理等方面的工作。 20、工作人员:傅朗明 协助抓好卫计方面的各项工作。 21、工作人员:向华英 协助抓好营林生产方面的各项工作。 22、一分场妇女主任:张波 负责一分场妇幼工作,另协助分场负责人抓好分场其他工作任务。 23、二分场妇女主任:胡美华 负责二分场妇幼工作,另协助分场负责人抓好分场其他工作任务。 24、三分场妇女主任:李新 负责三分场妇幼工作,另协助分场负责人抓好分场其他工作任务。 25、神顶分场妇女主任:徐红日 负责神鼎分场妇幼工作,另协助分场负责人抓好分场其他工作任务。 26、一分场护林员:熊必文 负责合同区域内的林地、林木、森林火灾、火警的防守、保护工作。 27、一分场护林员:吴浩 负责合同区域内的林地、林木、森林火灾、火警的防守、保护工作。 28、二分场护林员:周志军 负责合同区域内的林地、林木、森林火灾、火警的防守、保护工作。 29、二分场护林员:陈楚发(临聘) 负责合同区域内的林地、林木、森林火灾、火警的防守、保护工作。 30、三分场护林员:周和平 负责合同区域内的林地、林木、森林火灾、火警的防守、保护工作。 31、三分场护林员:潘勇 负责合同区域内的林地、林木、森林火灾、火警的防守、保护工作。 32、神顶分场护林员:伏栋良 负责神顶分场区域范围内的林地、林木、森林火灾、火警的防守、保护工作。 33、机关厨师:周平(临聘) 负责机关食堂的具体工作,包括食堂接待、卫生、开水、种好小菜及食堂采购物资的监督、机关人员就餐记录,确保机关食堂正常就餐等工作。 34、苗木基地厨师:待定(临聘) 负责苗木基地食堂的具体工作,包括基地来客接待、卫生、开水及种好小菜,确保基地食堂正常就餐。

四、机构设置及优化组合 1、营林股(生产组) 组长:陈智慧 组员:陈智慧 何 军 向华英 2、财务股(财经组) 组长:吴丽君 组员:吴丽君 黄自良 喻 玲 3、林政股(综治组) 组长:杨忠良 组员:杨忠良 刘元林 4、卫计股(计生组) 组长:黄自良 组员:黄自良 伏思 傅朗明 5、苗木基地组 组长:曾祥胜 组员:曾祥胜 熊建辉 龙 平 6、扶贫攻坚组 组长:赵新建 组员:赵新建 张 格 7、森林公园组 组长:霍 坤 组员:霍 坤 熊海平 8、G240绿化管理组 组长:霍 坤 组员:霍 坤 熊海平 9、办公室 组长:何 军 组员:何 军 伏 思 喻 玲

五、行政管理制度 行政管理制度是经场总支集体研究讨论后的科学决策,唯有统一思想,才能步调一致,凝聚合力。只有坚定不移、不折不扣的把细则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即是严格的纪律要求,又是基本的行为准则。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学习,不断改进,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竖牢“八项规定”进一步巩固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及“三严三实”学习教育成果,深入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且不断取得新的成果。 一、考勤制度 1、每周的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至下午5:30为正常工作时间(防火期及主要生产任务期间除外),正常工作时间工作人员均须按时在岗上班(苗圃人员在基地上班),并在办公室亲笔签到,登记事由及去向,签到表由办公室负责管理,每天发、收一次。签到情况直接与年底评先评优挂钩,作为重要依据。 2、每月坚持召开一次例会(全体行管人员参加),总结通报上月工作情况、部署安排下月工作任务。 3、上班时间非正常接待,任何人均不准在机关或分场打牌、赌博,发现一次人均罚款500元。 4、周六、周日由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值班安排表附后),国家法定假日(如清明、端午、劳动、国庆、元旦等 )另行安排。 5、场长将不定期的对每个值班日的值班情况进行督查,发现缺勤一次,罚人民币200元,迟到或早退一次罚人民币100元,凡影响到单位声誉或造成重大损失的,除罚款外,一律取消年底评先评优资格。 6、工作人员因病、因事、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签到上班的,均须向办公室申请说明,填写好请假条,一天以内的请假,须经各组组长批准,二天或二天以上请假须经场长批准。每月请假超过四天的,一律记录抵休年假。 7、工作人员休年假一律按政策计算假期,并须在规定时期内,先申请,经批示后方可休假,特殊情况须取消休假返回工作岗位。 8、特殊时期(采枝、育苗、防火等)周末不予休息,具体情况另行安排。 二、就餐制度 1、食堂就餐实行报餐和销餐制度。(包括红花苗木基地食堂) 2、食堂就餐时间:早餐7:30—8:30(包括红花苗木基地食堂) 中 餐:12:30 晚 餐:5:30—6:00 3、食堂就餐标准为:3元/人/餐(包括红花苗木基地食堂) 4、凡在食堂就餐人员均必须按时就餐,无特殊情况超过就餐时间,食堂将不予供应,同时严禁在食堂内开小灶。(包括红花苗木基地食堂) 5、工作人员因公下分场就餐的,均须先向办公室申请,填写好就餐证明单,就餐时一并交付服务对象,就餐标准全场统一一律为30元/人/餐,年底凭就餐证明单核算结账。 6、坚决杜绝乱就餐,无凭证结算就餐费用。 三、生产用工管理制度 1、加强生产用工监管力度,严格执行生产用工调拨单。 2、所有用工均须及时定量、定价,并及时填写好用工调拨单,调拨单须填写清楚,签名到位,用工验收后一并交付用工工作人员,所有用工结账时凭调拨单核算结账。 3、用工调拨单原则上由分管生产场长签发,分场负责人、分场承包管理人、生产用工直接经办人签名,最后审批权由分管财经场长负责审批。 4、坚决杜绝糊涂用工,糊涂性生产性开支,任何无先定量、定价、无用工调拨单、无签名、无验收之生产开支,年底一律不予兑付。 四、用车管理制度 1、所有车辆权属一律私有,车辆开销一律由个人承担,单位因公需用车时,由用车人申请,办公室开出用车派遣单,填写好事由、去向、里程及经办人姓名和本次派车费用。 2、单位因公用车标准为汨罗市内每趟双程双程补助人民币100元(三分场、神顶分场、苗木基地)可视市内标准补偿,汨罗市外(如长沙)双程补助400元/趟,岳阳双程补助300元/趟,省外按每公里2.5元标准实际补偿。 3、所有工作人员正常上、下班,交通费用自理,正常到分场办理本职工作,交通费用自理,不能以因公用车为由进行登记报账。 4、摩托车作为正常交通工具,除防火期外,一律不予另行补贴。

 六、财经管理制度 1、加强财务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出纳管钱、会计管帐、场长审批、分管财经场长签字的财经管理制度。 2、所有开支都必须先申请后,有明细、有经手人、鉴管人签名,主管财经场长签字后方可报账。 3、严禁白纸条据入帐,严禁无明细报帐。 4、严肃财经纪律,开源节流,坚决杜绝非经营性开支。 5、逐步规范电脑管账、理财制度,确保电脑信息,保障财务管理。 六、分场工作管理制度 1、为进一步强化分场工作监管力度,2018年凡承包分场的场机关负责同志兼各分场第一党支部书记,全权负责各分场支部的党建工作,监督分场生产、用工开支及分场帐目开支的记录和发放工作,确保应发尽发,帐目清晰。 2、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所有开支项目均应先申报后开支,所有票据需有经手人签字,分场负责同志签名审批,承包分场同志证明报分管财经副场长签字后方可报帐。 3、严格控管生产开支,因工作需要,分场生产性开支均须报经主管生产副场长同意并核定单价,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开展生产,作业结束验收后,由分管副场长组织验收单并开具生产用工派遣单,注明用工项目、时间、地点、单价和项目开支金额,汇总后开具验收单造表,送分管财经副场长签字后方可报帐。 4、原则上进行封山育林,禁止砍伐任何林木,若因建设需要,所有零星木材均须进一步加强管理,处理零星木材须请承包分场负责同志审批,场长同意后方可进行合理处置。处理收入由承包分场同志负责收缴交出纳,由出纳开具往来收据,存根交会计入帐。

七、奖励制度  根据2017年度工作目标管理方案,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建设“秀美林场、小康林场”,以强化资源保护与培育为己任,以生态和产业建设为重点。奋力拼博,务实求为,确保圆满完成了年初各项工作任务。经考评,年终奖励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 1、先进个人奖 先进个人奖 8—10人 奖金 500元/人 2、先进单位奖 (1)先进分场1个,奖金3000元(奖金的60%奖给分场负责人,20%奖给分场工作承包者,20%奖给协助分场工作承包者)。 (2)行管先进组 4个 奖金 2000元 (3)先进单位和个人,年底由全体工作人员无记名打分测评决定凭选。 (4)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中央“八项规定”,凡有发生森林火灾,火警且未能及时处置,凡未能按时按质完成场交代的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年底一律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之资格。

八、处罚制度  (1)由场长对正常上班时间和周末、节假日值班、平时工作态度进行不定时督查,对工作人员无故缺勤、迟到、早退进行记录、批评,发现一次罚款一次(标准以前面为主),并在月例会上通报。 (2)任何工作人员全年累计被罚款3次以上者,取消年底评先评优资格。 (3)护林人员责任区域内每发生一起火灾的,处罚人民币200-500元/次,情节严重且不在岗不在位的罚人民币1000元/次,并取消年底评先评优资格。 (4)各分场在维稳、计划生育、护林防火、周边关系协调、生产安全、资金发放(出现克扣、截留、挪用)等工作出现影响场誉,造成极坏影响的,发现一起罚分场负责同志人民币500元,罚承包分场同志人民币500元,并一票否决年底评先评优资格。 (5)所有罚没收入交出纳保管整合,年底用于奖励先进。 本实施方案自二0一八年三月五日起实行至二0一九年二月十九日止,执行期一年。

附:1、机关值班安排表 2、工作人员通讯信息 3、苗木基地未尽事宜,请参照执行。

                                                                                                                        汨罗市玉池国有林场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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